1、医疗应急司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 8月15日,医疗应急司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问答中指出,此次集中整治的内容重点在六个方面:一是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三是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四是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五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六是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延伸阅读与提示 各省份均已建立了地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反腐已在医药行业内形成广泛共识,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也正在稳步开展,建议有关单位予以重点关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合法合规经营。 参考链接: http://www.nhc.gov.cn/ylyjs/pqt/202308/f39311862637470ab199f8fa2fef8449.shtml?R0NMKk6uozOC=1692078510166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基层便民举措》围绕方便居民就医、优化服务提供、简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体验、做好慢病管理、提升签约感受等6个方面,提出预约号源向基层下沉、推进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延长城市社区门诊服务时间、提供周末疫苗接种等措施。 延伸阅读与提示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或丰富各项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基本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参考链接: http://www.nhc.gov.cn/jws/s7881/202308/d1e943a4a6744cf898676661c073a3fe.shtml 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的通告 该标准规定了县级综合医院万元及以上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医院规模提出设备配置的品目和数量。该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500床位规模的县级综合医院。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与提示 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要考虑机构的业务发展、专科建设、科室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需要,要对县级综合医院的服务方向具有支撑作用,要根据医疗业务情况适度配置。除临床科室配备必备专科 检查治疗设备外,其他设备原则上均应统一管理使用,提高设备使用率,避免资源浪费。县级综合医院配置相关设置应按照此标准严格执行。 参考链接: http://www.nhc.gov.cn/fzs/s7852d/202308/3666f7e7e2aa48bbaef4e248635f44ce.shtml 4、国家药监局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 国家药监局指导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和违法违规线索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分别为重庆市江北区周扬成人保健用品店未经许可在美团买药平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中山市艺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商城销售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杭州迪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商城销售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宁波吉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黑龙江福瑞堂医药有限公司福瑞堂大药房在微信小程序网店“福瑞堂医药”销售医疗器械,未展示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未按要求整改、上海博桑超市商行在饿了么平台销售医疗器械,未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 延伸阅读与提示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不得经营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合法经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网售合规治理工作,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加强监测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 参考链接: https://www.nmpa.gov.cn/ylqx/ylqxjgdt/20230804173912104.html 5、加强药品“行刑衔接”,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共6章54条,结合上海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了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二是细化了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等程序。三是提高了行刑衔接案件规范化办理标准。四是加强了联合惩戒和法律监督。《实施细则》附有《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主要涉及罪名和刑事责任追诉标准》,梳理了主要罪名与法律法规,供执法人员办案参阅使用。 延伸阅读与提示 《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发布,强化了对药品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建立部门间的联合办案机制,优化行刑衔接流程。各部门不断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药品生产企业应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 参考链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31406/20230808/26ea14aa0eab46c788b72e3c40e5b66c.html 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国家标准2023》是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与202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比,《国家标准2023》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即为农村计划怀孕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国家标准2023》还完善规范了孕产妇健康服务、生育保险等41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的表述,并调整了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等10个服务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 延伸阅读与提示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国家标准2023》,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各地区实施标准要于今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考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897591.htm 7、海南:加大对药品领域涉刑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8月11日,海南药监局官微消息显示,《关于进一步健全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近日印发。《意见》完善了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细化了行刑双向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线索移送、调研指导、联合培训等程序。下一步,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案件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和工作台账。省药监局将适时联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各市县药品安全工作考核。 延伸阅读与提示 今日,国家及各省市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均表明了对药品领域涉刑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各药品企业应切实做好药品安全风险防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强化风险隐患防控,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参考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yLm2tORGOaTxlb5L6NZlA
2024-02-27社会管理通讯交通、通讯和水利社会保险劳动社保医疗卫生和人口食药卫生和健康保护突发事件与灾害应对应急管理与气象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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